黃歷
黃歷又稱老黃歷、皇歷等,是一種基于中國農歷的歷書。黃歷是紙質出版物 ,可以同時顯示公歷3356、很多套歷法,如農歷干支歷,主要包括24個節氣、 日常禁忌、值神、星宿、月相、是中華民族傳承兩千多年的獨特歷史文化現象。
人類進入文明社會后,需要用時間單位來記錄歷史,于是時間單位誕生了“年”月”日” ,為了調節三者的關系,人們創造了歷法。隨著社會的進步,歷法逐漸成熟春秋至戰國時期,歷書中加入了擇吉日的技術,根據歷法選擇吉日的習俗開始流行。到了戰國中期,有了歷法、《日書》,《日書》等是黃歷的原始形式。
在中國古代,各個朝代都設置專門的手掌來觀測天象、推算歷法的官職。在明清時期,甚至在每年年底都會舉行隆重的授歷儀式儀式完成后,歷書可以頒發給人們。歷史上第一部刻本歷書是唐文宗大和九年(835年)《宣明歷》,皇帝需要遵循的行為準則,由秦計算頒布,只允許官方印刷,故稱“皇歷”到了清代,為避皇帝而改名“時憲書”憲書”辛亥革命后,為了推翻帝制,“皇歷”才被改稱為“黃歷”,開始由民間自行編纂,俗稱民間“通書”,但因“書”字與“輸”字同音,故又名“通勝”
歷史淵源 編輯本段
誕生背景
人類進入文明社會后,需要用時間單位來記錄歷史,于是時間單位 誕生了“日”,之后又出現了“月”和“年”為了調整它們之間的關系,人們創造了日歷。據春秋《尚書·堯典》記載,在古代,帝堯曾根據星象資料定制歷法,但并無實物存在。現存最早的歷書是《夏小正》(一個是夏朝的歷書,一個是戰國時期誕生的歷書)在書中,每個月的占星術是按照十二個月的順序來描述的、氣象物候等內容。
誕生過程
隨著社會的進步,歷法逐漸成熟。商朝在夏朝的基礎上發展了干支歷,周朝發展了節氣直到春秋戰國時期,周王室提出“正朔”概念,以及更科學的誕生“四分歷”同時,由于當時社會動蕩,各國出現了通過觀察天象來預測吉兇的星占學家,這些星占學家發明了“擇吉術”由于吉祥技法的加入,根據歷法選擇吉日的習俗也開始流行。到了戰國中期,有了歷法、應該避免的《日書》是公歷的原始形式。
秦漢時期,中國第一次建立了統一的王朝,中央政府需要實行統一的時間制度。六朝時期,竹簡歷書演變為紙質歷書,到了太初元年(104年)漢武帝頒布《太初歷》,確立正月為一年的開始,十二月為一年的結束,將24個節氣分配到12個月。西漢中期以后,歷法逐漸成為政治權力的象征之一如果建立了一個新的朝代,就必須換一個新的歷法、 吉祥和重大祭祀活動也會導致歷法的變化。
歷法統一后,也確立了選擇吉日的標準,出現了專門選擇日期的歷書,如與葬禮有關的《葬歷》、祭祀相關《祭歷》等等。后來在長時間的分裂中,多國政權并存,形成了不同制度的歷法,如:《甲子元歷》南北朝時祖沖之、甄嬛 s 《周天和年歷》等等。直到唐朝,全國統一的局面長期穩定,《大衍歷》才得以順利頒布,《歷日》采用木刻的方式印刷因為是皇帝頒布的統一歷法,所以也叫“皇歷”
歷書發展
《歷日》發布后,其內容逐漸開始顯得魔幻、十二直、行忌等事項,所以又稱《具注歷》。宋代采用雕版印刷后,歷書發行量大增,增加了《六十相屬宮宿法》《國忌》等不尋常的內容元代創制了歷史上較為精確的歷法,天文歷法由太史館負責,各省設立歷法,控制歷書的印制。
明朝時,官方設立了區域歷法獎勵制度當時,歷法的名稱是《授時歷》,秦負責直隸的歷法中央政府向各省提供歷法,并復制和發放給人民。因為《大統歷》的計算出現了錯誤,到了明朝后期,西方天文學傳入中國,朝廷編制了更先進的《大統歷》,但是新歷法還沒有普及,明朝就已經滅亡了。清代《崇禎歷書》是吸收西歷編制的,從乾隆時期開始就忌諱避皇帝(弘歷) 更名為《時憲歷》。到了明清時期,除了給公的《時憲書》,還有給皇族的《民歷》《上歷》。咸豐元年(1851年)洪秀全領導下建立的太平天國頒布了新歷法“天歷”歷法僅用了14年,其內容由傳統歷法的舊制改變,廢除了吉兇等封建迷信的條目,僅采用陽歷作為日歷日安排,不包括農歷、閏月等天文內容。所以日歷雖然不夠精確,但是很簡潔,很好記。
再加上唐代以來,這種具有吉祥功能的歷書非常流行,民間出現了盜版“私歷”的謀利者。民間歷法除了模仿官方歷法的形式和內容之外,還增加了更多適合人們趨吉避兇的相關規則和內容,這也導致了官方財政的流失和不同版本歷法的出現。所以歷代都禁止私自印制歷書,直到清乾隆十六年(1751年)只準刻官歷,不必加蓋秦印章。辛亥革命后,改公歷,政府不再管避諱為了推翻帝國制度,“皇歷”也被改稱為“黃歷”,民間俗稱“通書”,但因“書”字與“輸”字同音,故又名“通勝”民間開始由道教藝術家傳授、擇日師安排總冊,本地算命師也可以掛堂號,單獨公布。新中國成立后,歷書除了日期之外,消除了封建迷信的色彩、節氣、除了中國的匯總表之外的歷史年代,農田耕作也出版了、法規科技、生活常識等內容,設置民俗、地理歷史、旅游等方面的知識于一體。
編撰機構 編輯本段
中國古代天文學長期被政府壟斷,歷代都有專門觀測天象的手掌、推算歷法的官職。國家天文機構早期叫靈臺在周朝的官制中,太史公負責天文歷法事務。秦漢時稱為太史陵; 隋朝稱太史鑒; 唐朝稱太史局、渾天監、司天臺等;宋為司天監、太史局;元朝有天監,有朝廷。明初設太師監,后改為洪武元年太師書院(1368年)改為公司監事,洪武三年(1370年)后來改為秦田健,其中包含了天文科、漏刻科、回回科、歷科等四科。清沿明制。清乾隆十六年后(1751年)人們開始被允許刻官方日歷,民國以后開始自己編。此外,在明朝后期,由于當時使用《東宮親王歷》有很多錯誤,又恰逢西方天文歷法傳入中國,單獨出了一個叫“歷局”組織,獨秀《大統歷》。
頒發儀式 編輯本段
中國 中國早期的禮制更注重歷法漢唐時期,每年年底向皇帝呈上新歷法,到了宋代改為每年十月。從宋徽宗時期開始,就增加了授獎日歷的環節需要先向皇帝呈上新歷法,然后皇帝再發給臣民。到了元代,過了冬季的至日,日歷就頒給了幾個陪班的長輩親戚。
明朝時,為了顯示朝廷的權威、維護統治秩序,強調君臣互動關系,除“進歷儀”此外,朱元璋還增加了 “頒歷儀”在日歷呈上的前一天,各部門要準備好奏折、器樂、 日歷和其他家具。持續了很久,秦天監跪著取御歷,捧著進殿向皇帝下跪,然后官員們跪拜。官員奉命宣布歷書后,官員們再次跪拜謝恩, 依次得到歷書。到了清代,在儀式之前,增加了運送歷書的過程,進入歷法之后,還有一個環節是讓后妃進入歷法。也改為午門領歷,三品以上官員直接領歷,其余官員改為秦行禮后領歷。明清時期,每年年底都會舉行隆重的授歷儀式儀式完成后,歷書可以頒發給人們。
歷書樣式 編輯本段
秦漢時期,歷書是用竹簡制作的。隨著紙張的出現和普及,到了六朝時期,竹簡歷書演變成了紙質歷書。紙質歷書拓展了書寫空間,所以在時間信息的基礎上,還有各種歷書筆記。從唐宋開始,歷書印刷出來后,其形式逐漸從卷軸演變到包北莊。隨著官方的壟斷和控制,歷書越來越規范,明清歷書大相徑庭。明朝發行的民用日歷包括封面、單歷等五部分,封面用黃紙印刷,因黃與帝諧音, 民間又叫黃歷。為了防止偽造,朝廷還在封面上印上警語,并加蓋了秦的詔書。歷書的內容也變得復雜起來,除了日期、除了節氣,還有伏社日、月九宮、納音五行、二十八宿紀日、用事吉兇宜忌等。清代歷書是用線裝訂的,分滿文和漢文兩種,但規格是一樣的。新中國成立后,歷書采用公元紀年,國旗出現、國歌等圖案,內容也消除了封建迷信色彩,增加了知識面、觀賞性、趣味性和藝術性。
普及傳播 編輯本段
在早期,歷書的抄寫只能靠手工抄寫唐代負責供應歷書的機構是“集賢院”由于復制效率低,很難傳播官方日歷。直到 年,北宋天盛二年(1024年) 年,歷法由雕版印刷,再由政府以歷書專賣的形式頒給民間,并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“歷日所”元豐三年(1080年)之后開始印制不同地區的日歷,每年都送給四川、福建、江蘇浙江等南方地區將提前發送下一個日歷樣本,當地金融機構將“轉運司”印刷然后賣給普通人。
元代國子監也有一些專門的崗位,負責管理不同地區的歷授事務,如“各省司歷十二員” 年,明朝由“欽天監”負責直隸歷書,各省由中央提供歷書,由民間自行刻制發行。明太祖還下令免除這項費用,從而改變了普及歷書的方式。此外,由于對歷書的大量需求、更多的利潤,盜版在民間誕生“私歷”奸商,歷朝歷代,甚至形成了黑市。清朝初期仍禁止在歷書封面上印制警語,后逐漸放寬,直至刪除相關法律。
文化價值 編輯本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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